青云中学铜罗中学桃源中学教育集团章程和制度
日期:2021-01-06 15:07:45  浏览量:122

青云中学铜罗中学桃源中学教育集团章程和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认真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和《苏州市政府关于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吴政办〔2017〕124号),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异,积极推动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三校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宗旨,特成立铜罗中学、青云中学、桃源中学协作型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

第二条 集团成立于201796

第三条 集团由经吴江区教育局批准,由吴江区教育局直接领导。

第四条 集团名称为铜罗中学、青云中学、桃源中学协作型教育集团。牵头学校:吴江区铜罗中学。集团成员学校:青云中学、桃源中学。

第五条 集团内各学校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理事长校长为铜罗中学校长。

第六条 集团办学理念:办一个与吴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融合、大气、发展的集团

第二章 集团的性质、宗旨

第七条 集团的性质:本集团属校际间合作互助的共同体,集团内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第八条 集团模式:“协作型”教育集团。集团内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师资互派、研训联动、项目共研、质量共进、文化共建。集团成立理事会,理事长由牵头学校校长担任,负责制订集团章程和发展规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团在充分尊重成员校主观能动性基础上,协商确定学年重点项目,协同开展各类活动,阶段评估项目实施绩效,推动学校间优势互补和发展互促。

第九条 集团的宗旨:教育集团以“协作型”模式组合互动,互助合作,旨在实现集团成员校办学资源的整合、联动、互补、共享,促进共同提高。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促进集团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经验、品牌效应等无形资产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

第三章 集团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 教育集团的目标和任务: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使集团内各学校在办学理念、教育管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与设施使用等方面实现共享、互通、合作、共生,成为互动共赢的学校发展共同体,进而实现集团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与合成再造。

争取经过3-5年的努力,通过建立全员参与、校际联动、主动发展、区域辐射的研究制度,开展问题诊断、项目推进、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的主题活动,推动集团内学校教学活动同进、教师培训同享、管理水平同升,加快实现全区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持续增加的改革目标。

第四章 集团的机构组成、管理和实施要求、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集团的基本成员校为:铜罗中学、青云中学、桃源中学3所学校。

第十二条 教育集团的领导和管理:成立集团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铜罗中学校长担任;其他成员学校校长任副组长,3校分管校长为小组成员。

第十三条 实施要求:

1.建立管理机制。明确集团发展的工作章程、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机制和环节,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建立以共同进步为中心、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范程序为纽带、以项目实施为重点的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集团的管理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按照“重点扶持、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享,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集团内学校整体提升办学效益,加快推进全区基础教育均衡化、优质化进程,让学生享受更公平的教育。

2.优化课程教学。在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集聚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以及社区资源,建设具有本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的开发、共享、配送机制,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研与共享。集团内各学校应实行基本同步的教学管理模式,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评估、常规检查、教研活动、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类考试等方面协调一致,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3.加强教师交流。建立好集团内的教师信息资源库,摸清各学科教师结构和骨干教师资源。按照“总量不变、合理流动、促进均衡、盘活优化”的原则,建立集团内干部和教师的定期交流制度,交流比例不低于省定标准。创新教师交流方式,通过骨干教师柔性流动、学科基地建设、特需教师配送等形式,鼓励骨干教师由优质校流向一般校,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

4.培育特色品牌。坚持品牌引领,牵头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率先打造品牌学校,并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学校不断进步。各教育集团要注重先进的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在办学理念、校园文化上形成集团的特色。要在坚持集团发展一盘棋的同时,尊重各学校(校区)原有的文化特色,使各校(校区)既有集团共同的主体色调,又有个性化的亮点。

5.开展绩效评估。要根据实际积极探索、研究制定集团化学校的绩效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要兼顾整体和阶段,突出全面和重点。要根据评价体系的各项指标进行自我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实现自主规划、自我实施、自我诊断、自我反思、自我提高。为了接受公众监督,评价体系应体现师生、家长、社会人士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参与。

第十四条 实施要求:

 1.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认识实施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把广大教职工思想统一到省、市、区政府关于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部署上来。要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及时总结和推广集团化办学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集团化办学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学的良好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3.寻求专业支撑。加强与区教科室和教研室联系,发挥自身优势,让集团内的科研活动和教研活动有专业支撑,引导教育集团提升内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集团根据本章程建立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内容,概以国家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集团领导小组。

第十八条 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由集团领导小组决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批准之日起施行

 

铜罗中学、青云中学、桃源中学教育集团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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